聖博德天主教小學(蒲崗村道)St. Patrick's Catholic Primary School (Po Kong Village Road)

課程

家課政策

目的:

  1. 讓學生鞏固所學,加深對課題的理解,並為學習新課題作準備;激發學習興趣和動機,了解自己的學習進度及難點,啟發思考,培養他們的好奇心,以及積極、主動探索日常生活問題的態度,應用所學,延展學習,同時可讓學生學習承擔責任,建立自信及培養自主學習的能力。
  2. 讓教師評估學生在知識、技能、價值觀和態度各方面的表現,找出學生在學習上遇到的困難和可改善之處,提供適時回饋,並有效回饋課程的規劃與實施。
  3. 讓家長了解學校課程的要求、子女的學習進度和特質,從而作配合。

 

基本方針

  1. 教師應配合課程指引和學校課程,按學生的能力和需要設計具明確學習目標的課業。
  2. 教師應避免給予學生無意義、機械式抄寫的家課。
  3. 教師應為學生分配適量的家課。每日家課量相若,各科的家課,應互相協調。
  4. 教師應採用不同類型與方式的課業,照顧學生的多樣性。
  5. 教師應根據學習目標、學生的背景、能力和興趣,靈活調節學生呈交課業的內容和模式。
  6. 教師因應學生的前備知識和近側發展區間 ,為他們提供鷹架進行學習,並設計有益難度的課業,引發學生對學習的興趣和內在動機,激發他們的潛能,讓學生享受整個學習過程和多作反思。
  7. 教師應致力從小培養學生的閱讀素養,透過融入閱讀元素的課業設計,協助學生由 「從閱讀中學習」推展至「跨課程閱讀」,為終身學習奠下良好的基礎。
  8. 有關設計家課的詳情,可參閱《小學教育課程指引》分章六有效益的課業── 6.3設計有效益的課業。

 

回饋

  1. 教師應適時給予學生具體而具建設性的回饋,除了分數和等級外,也可多用評語以提供具體清晰的回饋。
  2. 教師應給予針對性的回饋。
  3. 教師應訂定合適的批改準則。
  4. 教師應多勉勵及讚賞學生,肯定學生為學習而付出的努力,鼓勵他們養成勤勞的習慣,學習解難及發揮創意,並建立自信。

 

 

2024年度評估政策

目的:

  1. 評估學生的學習能力,訂定日後教學計劃和策略。
  2. 向家長報告學生的學業成績。

 

原則

  1. 考核內容應能有效反映學生學習情況,並配合課程及教學目標。
  2. 一年級全學年進行兩次考試;二至六年級全學年進行三次考試。

 

評估措施

  1. 每學段之總分、平均分及全學年考試比重計算方法:

 

 1.1一年級

總分

中文總分 x 1 + 英文總分 x 1 + 數學總分 x 1 + 常識總分 x 1

平均分

總分 ¸ 4

考試比重

第二學段考試佔50%、第三學段考試佔50%

 

 1.2二至四年級

總分

中文總分 x 1 + 英文總分 x 1 + 數學總分 x 1 + 常識總分 x 1

平均分

總分 ¸ 4

考試比重

第一學段考試佔30%、第二學段考試佔35%、第三學段考試佔35%

 

 1.3五年級(本校依照教育局建議各科目的百分比來訂定評分標準)

平均分

(中文總分x 9 + 英文總分x 9 + 數學總分x 9 +常識總分 x 6 + 視覺藝術總分 x 3 +音樂總分 x 2) ÷38

考試比重

第一學段考試佔30%、第二學段考試佔35%、第三學段考試佔35%

 

 1.4六年級(本校依照教育局建議各科目的百分比來訂定評分標準)

平均分

(中文總分x 9 + 英文總分x 9 + 數學總分x 9 +常識總分 x 6 + 視覺藝術總分 x 3 +音樂總分 x 2) ÷38

考試比重

第一學段考試佔35%、第二學段考試佔35%、第三學段考試佔30%

 
  1. 各科佔分比重:

科目

年級

範疇

佔分

備註

中文

一至六年級

閱讀

30%

 

寫作

30%

 

聆聽

10%

 

視聽資訊

10%

 

說話

10%

 

默寫

10%

一年級第二學段默書開始計分

書法

以等級表示,

不佔分數

只適用於一至二年級

英文

 

 

 

 

 

一至六年級

語文運用(G.E.)

70%

 

默書(Dictation)

10%

一年級第二學段默書開始計分

聆聽會話

(Listening & Oral)

20%

會話包括拼音部分

書法

以等級表示,

不佔分數

只適用於一至二年級

數學

一至四年級

筆試

(考試中加入不多於20%「已有知識」的題目)

第一及第二學段考試100%

第三學段考試95%

「已有知識」是學生過去在數學科內,包括本學年或以前的學習內容。

實作評估

第三學段考試5%

 

五至六年級

筆試

(考試中加入不多於20%「已有知識」的題目)

100%

「已有知識」是學生在本學年或以前在數學科內學習的內容。

常識

一至四年級

筆試佔90%,

進展性評估佔10%

100%

進展性評估﹕

  1. 校內表現佔90%
  2. 家中表現(家長評分及學生自我評估)共佔10%

五至六年級

筆試

100%

 

視覺

藝術

一至六年級

課堂作品

100%

 

 

音樂

小一至小二

唱歌

60%

 

聆聽及音樂知識

20%

 

課堂表現

10%

 

創作

10%

 

小三至小四

唱歌

40%

 

直笛

20%

聆聽及音樂知識

20%

課堂表現

10%

創作

10%

小五至小六

唱歌

30%

筆試評核內容包括﹕

  1. 聆聽40%
  2. 音樂知識60%

筆試

40%

直笛

20%

課堂表現

10%

普通話

小一至小六

課堂聆聽評估

20%

 

課堂表現

10%

 

筆試

40%

 

口試

30%

 

體育

小一至小二

校內表現

10%

 

家中表現

10%

家中表現需由家長評分

技能評估

80%

 

小三至小六

校內表現

10%

 

家中表現

10%

家中表現需由家長評分

技能測試

40%

 

體適能測試

20%

內容包括:

仰臥起坐、手握力、坐地前伸、耐力跑

體育知識測試

20%

 

聖經

小一至小六

學生習作

40%

 

小測

40%

 

課堂表現

10%

 

家中表現

10%

家中表現需由家長評分

電腦

認知

小一至小六

學生習作

40%

 

課堂表現

10%

 

電腦操作技能

50%

 

 2.1中文及英文只會計算平時默書分作為默寫分數。

 2.2術科考試(包括﹕視覺藝術、音樂、普通話、體育、聖經和電腦認知)全學年只進行兩次。一年級至五年級的術科成績會記錄在第二學段及第三學段考試,六年級的術科成績則記錄在第一學段及第二學段考試之中。

 2.3升中呈分考試安排

  2.3.1五年級第三學段考試為升中呈分考試。

  2.3.2六年級第一學段及第二學段考試為升中呈分考試。

 2.4一年級至四年級中文、英文、數學及常識科均以積分顯示,其餘各科以等級顯示在成績表內;五年級至六年級所有科目均以等級顯示在成績表內。